新乡市卫生健康技术监督中心开展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专项检查3
发表时间:2023-06-26 21:40 为严格落实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全省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分类监督综合评价试点工作的通知》(豫卫监督〔2023〕3号)和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2023年全市卫生监督“蓝盾护航行动”的通知》(新卫监督〔2023〕5号)文件要求,加强卫生监督执法力度、依法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消毒产品生产企业行为。2023年5月1日以来,新乡市卫生健康技术监督中心组织执法人员,开展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专项检查。 ![]() 此次专项检查一方面对新乡市参加分类试点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进行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在分类评价过程中,卫生监督员从生产过程记录、从业及检验人员培训、车间及管道储罐清洗消毒、计量器具检定、产品出厂检验等方面,全面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并对企业存在的卫生隐患现场进行指导,帮助企业后期规范管理提升。 ![]() ![]() 此次专项检查另一方面同时开展“蓝盾护航行动”,对辖区内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尤其是抗抑菌制剂生产企业,开展监督检查。检查过程重点针对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原料索证及验收、生产过程违规添加抗生素/抗真菌药物/激素、产品命名及标签说明书标注、产品卫生安全评价及备案问题。并对所有抗抑菌制剂膏、霜制剂进行抽检。新乡市卫生健康技术监督中心下一步将根据抽检结果,对不合格产品进行严厉处罚,切实保障群众健康安全。 |